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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就職兩年文化政策總體檢:文化餓O餓餓—誰的全國文化會議?」記者會新聞稿

蔡英文總統新任期的兩年,文化施政的成效如何?政策學界與藝文界的看法為何呢?在520當天,長期關注文化政策與藝文發展的民間團體:台灣文化政策學會,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大地小學堂、TASA 台灣藝文空間連線、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媒體改造學社、社團法人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非視覺美學教育協會等藝文團體舉辦「總統就職兩年文化政策總體檢:文化餓O餓餓—誰的全國文化會議?」記者會,針對不同領域的文化政策進行檢驗:包括沒有民主審議的全國文化會議、逐漸失能的文化資產政策、頻傳死傷的藝文勞動工作者權益、失誤連連的公共媒體、推廣英文的國家語言政策等等,都是深受台灣社會關注與批評的議題。

記者會在昨日(五月20日)上午十點於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召開。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開場時指出文化政策討論與監督的重要性,十多年來,在地方與中央都遇到許多文化資產的陳情;「文化都市」的台中市開發案特別多,許多百年老屋都無法保留下來,期盼學者協助提供相關法律的修正。也希望學術界針對因為疫情而飽受摧殘的藝術產業,提出有用的策略。

主持人台灣文化政策學會理事長吳介祥教授指出,文化政策需要持續被檢視與監督,文化社群應該扮演永遠的反對勢力,仰仗公民的道德勇氣,而全國文化會議正是公民發聲的重要管道。台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劉俊裕認為,全國文化會議就是四年一次政府向人民報告施政成果,全國文化會議的舉辦更是文化基本法第8條與第22條第二款,規範公民參與文化政策制定的常態性管道;不但是梳理歸納當前問題,匯聚各方價值與共識,訂定文化策略目標的機會,也是人民爭取得來的基本文化權利。未提供適切的公民審議、決策與政策參採機制是台灣文化民主的倒退。

師大地理系洪致文教授則提出疑問:上次全國文化會議,由於文化部高層的重視,使得地方文化首長都會出現,很多文資團體到現場攔轎申冤,希望意見被體制聆聽,而產生許多意見火花與溝通可能。今年的文化會議,這些地方民眾攔轎申冤的意見消失了,是因為文化政策變得完美而不用討論了,還是全國文化會議這個平台失去了溝通的角色與管道呢?專家蕭文杰批判,許多文資爭議上,文化部什麼都推給地方自治,文化部什麼都不能做,所以現在是「部部都是文化不」,已經失能。他呼籲政府正視文資法與文化基本法,將不能用的法予以修正。獨立書店經營者與詩人許赫分享,書籍需要有一個特殊文化身分,不應被當作商品,受到市場裡大型連鎖商店的壓迫。

在場北藝大博物所副教授黃貞燕指出,近年來台灣博物館論述成熟,數量成長,但博物館的專業人力嚴重不足,原因在於很多專業工作外包給民間公司,成果雖然不錯,但博物館內部人員專業經驗沒有積累,多半執行行政工作。提供專業服務的「乙方」,受限於標案時程、預算編業、短期(最多一年)的勞動條件,無法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職場結構無法支持專業發展,人力流失,成為台灣博物館發展最大的隱憂。台南社大台江分校吳茂成執行長,以影片感性分享:沒有「地方」,何來「全國」?全國文化會議不應只是幾場分區會 議,或是社造會議做為基礎,至少應就四年前全國文化會議揭諸的諸多議題事件脈絡,整理出應興應革之策,重回地方,重回村廟文化共同體。

下午論壇的講者包括中央大學王俐容教授,針對四年前全國文化會議與文化基本法通過後是否確實被執行提出檢視與分析,發現四年來文化部只進行少數法制作業(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修訂文化藝術獎助與促進條例等等),其他政策落實多半屬於每年例行工作,文化基本法成為「沒有用的法」。彰化師大美術系吳介祥評論近期藝文界的紛擾,雖然文化基本法宣示了創作表達的重要性,但強調藝術表達自由是捍衛來的,民間需要運用更多工具,擊退不義公權力挾持表達自由。代表媒體改造學社的師大社會教育學系的蔡蕙如教授,分析這兩年的影視音政策指出,官方沸沸揚揚宣稱大舉推動平台、進軍國際、擴大投資等雄心壯志,提醒政府莫忘影視發展根基在公廣服務。中研院語言所副研究員蕭素英分析語言政策成效,認為台灣只有「語言教育政策」而沒有「語言政策」,在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後,文化部態度消極沒有作為,反而「2030雙語政策」(原名為2030雙語國家政策)取得豐富的資源與支持,本土語言更弱勢,語言政策更為失衡,國家語言政策的研究與制定刻不容緩。

全國文化會議之後,2019繼續的全國社造會議提出了新的政策方向。台三線文化生態旅遊策略協會理事長邱星崴指出,社區發展已經呈現「內捲化」(相互複製提案與活動),建議政府以具體方案政策解決農村長期問題,社區成員轉化不滿為具體行動,文化提供地方行動的支持與操練,找尋明日社造的新路徑。高雄市旗山尊懷活水人文協會執行秘書王繼維認為,社造面對民主社會轉型,以地方作公共參與性的基礎,並提供世代對話的生活場景,唯有地方的主體性、公共性與完整性的建立,才能邁向國家的主體性、公共性與完整性。

深受各界關注的還有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與勞動條件,在文化基本法中有附帶決議,2021與2022持續制定與修正契約辦法來提供更多的保障。文化政策學會副秘書長蔡淳任分析,方向是對的,但目前行政體系實際調整不多;視覺藝術聯盟理事長蘇瑤華呼籲政府「即刻進行」即刻進行延宕許久的「藝文工作者身分認證」,快速且有效率地建立登記等相關管道,實際提升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使更多人才願意投身藝術文化領域。

此外,台灣藝文空間連線執行秘書陳佳蘭,以及中興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位學程助理教授趙欣怡,都對文基法後的文化平權提出盤點與評估,指出文化部給身心障礙者的預算比例低、單一計畫總額少、相關辦法一直在試行與「示範」,全面性的平權政策付之闕如;提出四個建議:共融策展的意識、多元感官的詮釋、通用設計的運用與參與者的回饋」,作為文化平權政策的發展方向。針對國家文化科技政策,工業研究院副研究員柯惠晴指出礙於文化部欠缺經費的本預算,而係配合科技計畫、國發會及前瞻基礎建設目標,導致耗費力氣彼此嫁接,也難以兼顧公眾、協調合作者、再利用者及第三方平台的需求思考。下一階段的文化科技政策政策應往藝文團體文化科技職能盤點、數據計畫的延伸應用,以及文化公民科技的推廣等主體方向推展,而非埋沒於炫麗的科技技術。

會議結束前,許多與會來賓表達對於相關政策的評估與影響,一致認為民間團體、藝文界與學術界將持續要求文化部執行文化政策的持續性、影響性、尋求跟民間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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