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的發展,《文化:政策.管理.新創》期刊編審委員會在2025年11月4日的會議中,研擬了本刊的「人工智慧工具使用規範政策」。鑒於人工智慧科技尚無法對文稿負責,無法主張是否存在利益衝突,亦無法管理版權和授權協議,因此不得作為論文的作者或合著者。另外,由於發展中的人工智慧技術可能帶有「不準確性和偏見」、「缺乏保密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及「非預期延伸運用」等風險,本刊針對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在論文寫作、審查和編輯的運用上,訂定明確的使用規範(公告於期刊官方網頁),並將持續關注出版及學術界相關使用政策之更新。本刊第四卷第二期共刊登四篇中文研究論文、一篇英文研究論文,另有一篇個案報告以及一篇專書評論。作者們分別從文化法規與行政、文化資產營運管理及政治想像、國際文化外交、文創政策中介人才的職能,以及創意科技應用和創意都市性等面向,展現跨域文化治理的深層研究發現與析論。
第一篇研究論文,邱子宇從Adrian Vermeule的行政國法理學視角,析論我國《文化基本法》的內涵及其行政彈性,尤其是第28條之法律救濟管道,是否構成行政法上的主觀公權利。作者認為,現行《文化基本法》雖建立了完整的文化行政體系,但其內容多屬於政策方針條款性質,難以直接導出具體的請求權內容。邱子宇指出,基本法中的「文化近用權」、「文化影響評估」等條文,因權利主體與內容界定不明,因此在作為人民請求行政救濟實難以構成明確依據,也造成《文化基本法》在具體化與可訴訟性上的雙重挑戰。不過,作者也認為,現代國家法治與文化治理的核心,已不再僅僅依賴傳統形式主義的憲法授權或法律條文明定,而是進一步強調行政機關的專業判斷、實質理性以及對普通善的積極追求。未來臺灣《文化基本法》的發展,應在維持行政機關專業裁量與政策彈性的同時,逐步明確權利主體、保障請求權的基礎,並強化權利救濟機制。相關主張值得主管機關、文化團體及人民深思。
黃小聞的〈文化資產委外經營模式下公民參與的限制與反思:以空軍三重一村為例〉一文探討臺灣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之間的斷裂問題。她指出近年臺灣文資空間的大量釋出已經超出地方政府的人力及財政負荷,迫使政府施行文化資產委外經營的商業化管理模式。另外,由於委外單位遴選機制設計上的限制,公私協力實質上常由資源較豐沛的私人企業主導,而非營利組織、地方自治團體、文化保存團體及資本較少的進駐團體,則難介入園區的規劃與決策。作者以三重一村為例,從參與式文化治理的觀點,反思臺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政府採購法》的執行現況,以及在文化政策公民參與上的盲點。黃小聞主張未來文資營運管理應調整委外經營的遴選機制,以地方連結作為再利用的核心,並嘗試公民、民間團體、企業及公部門之間多方合作的治理模式,抑或思考非營利導向的空間規劃,以拓展文化資產再利用的可能性。
第三篇研究論文是劉塗中的〈臺灣是世界的臺灣:「再造歷史現場」的尺度政治與地方想像〉,文章探究「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如何成為影響當代臺灣地方文化治理與國族意識形構的關鍵場域。作者透過論述分析的方法,從各地方政府再造歷史現場提案的敘事主軸、資產使用、尺度操作策略等維度,探討這個企圖從地方治理重建國家歷史與記憶的文化工程,並且分析歷史保存計畫背後的尺度政治與地方想像。研究發現,臺灣各地方之提案多透過「大歷史」與「大尺度」的關係性建構,並且在「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多重尺度之間進行策略性轉換,遂行一種權力運作與身份建構的政治實踐。「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不只反映1990年代以來追求多元文化、臺灣主體性、臺灣史建構的國族意識形構邏輯,以及地方文化主體性的建構,同時也連結到更廣大的臺灣與世界的脈絡,創造臺灣在世界中的獨特意涵。
郭唐菱和吳家祺的研究論文以2021年文化部《Taiwan NOW》臺日文化交流計畫為案例,探索臺灣文化外交「旗艦機制」的潛力與挑戰。作者以「旗艦機制」理論作為分析框架,從政策情境、多重目標設定、多層級治理結構與工具選擇等面向解析其設計,並以此檢視文化外交的特殊性以及執行模式的潛力與挑戰。《Taiwan NOW》由文化部委託當時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擔任總策畫,並補助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作為執行單位,成立專案辦公室。透過多層級治理、跨部門與跨國協作,計畫展現「合製共創」的外交策展精神。研究發現,《Taiwan NOW》運用後疫情時代創新數位交流工具,在國家主權受限與疫情挑戰下,藉由藝文展演擴展臺灣的國際能見度與外交空間,並凸顯出彈性應變、跨國及跨部門協作等示範性特色。作者主張,文化外交「準旗艦」運作模式有助於各專案從「一次性、專案型、外部動員」,轉化為「連續性、政策性、機構實踐」。未來則應設立長期、制度化的旗艦機制與成效評估框架,透過治理創新實現可持續的文化外交。
CHUNG Hsiao-Ling(仲曉玲)的〈台灣文創政策轉型下的中介人才〉一文,透過臺南市文創產業政策的論述語彙分析,以及文化行政人員和專家訪談,論證臺灣文創產業在生態系統導向和技術整合治理轉向下,在地文化行政人員的角色和制度性挑戰。聚焦於「文化之都」臺南,該研究揭示出臺灣文創政策的核心矛盾,包括:政策語彙雖強調生態系的跨域創新與協作治理,但制度環境仍停留於部門分割與隨機協作的樣態。文創中介人才仍局限於以行業和市場導向的發展範式,無法充分反映治理需求。作者指出當前三個重要挑戰分別為:一、國家政策設計與地方執行之間存在結構性落差;二、高度個人化的中介運作,亟需制度支持;三、績效評估過度偏重文創產業的效益,而忽略治理能力。仲曉玲呼籲應將「中介人才」治理能力納入文化生態核心,唯有透過制度化的跨部門平台和培訓計劃,強化文化管理人員的行政協調、策略中介和媒合能力,並且改變文創政策評估框架,文化治理方能由「專案式動能」邁向「結構性韌性」模式,而凸顯生態系統的協調關係特質。
洪嘉翎的個案報告〈韓國法政策觀點:Web 3.0 時代下 Webtoon的產業應用模式〉指出,近10年韓國的內容產業強調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化與跨域互通,並打破傳統媒介的界線。韓國政府規劃出由民間主導計畫、政府支援的發展體系,形成一個以創新為導向的創意型經濟體系。韓國Webtoon的產業應用模式得做為臺灣發展未來內容產業的借鑑。高郁婷的《創意都市性:再生陰影中的義大利中產階級》專書評論則提出該書的三大貢獻,包括:一、聚焦於中產階級通過文化商品與服務生產,在貧脊困境下營造城市生活的能動性;二、揭示世界各地的中小型城市在都市轉型過程中,文化、創意、歷史等範疇與北美「全球城市」藍圖的差異,以及其所蘊含的實踐意義;三、凸顯對女性實踐都市創意性的方式。置於臺灣脈絡,這也提醒讀者應對創意都市實踐進行更細緻的全球在地化脈絡分析。七篇文章在文化法規、文資、外交、科技與創意城市等領域的研究析論,推展了本刊在跨域文化治理的深層對話。
